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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

12-01     浏览量:68

申请条件:

参保人年满60周岁,累计缴费满15年,且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。

办理材料:

1.居民身份证,验原件;

2.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(折),复印件1份。

办理方式:

1.现场办理:县级社保经办机构、乡镇(街道)社保中心或村级社保服务窗口。

2.网上办理:登录广西“数智人社”网上服务大厅、广西人社APP。

更多信息: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处理

申请条件:

同时在多个社保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,申请人确定需要注销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。

办理材料:

1.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(外籍人员提供护照),验原件;

2. 《待遇领取地确认书》,原件各1份;

3.《参保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待遇申请表》,原件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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